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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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08第20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三)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四)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七)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王蒀荣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鹏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高长河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瑞领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张文怀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武顺发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周旭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徐继斌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兼人事处处长) :王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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